第74章 胖子何苦为难胖子啊![2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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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次开庭客户没有派人跟来,只有万胖子和郑喷子,万胖子被胖法官刺儿了一顿,虽然心中不乐意,但没办法hellip;hellip;只能忍了!
ldquo;被告,你们质证;胖法官看向被告席道。
ldquo;原告提供的货物我们确实收到了,但是我们对货物的质量有异议;被告派来的法务经理道。
被告没有聘请律师,也许他们觉得根本就不需要花这份冤枉钱,自家门口办事还用请律师,开什么玩笑!
ldquo;被告,你们有证据吗?rdquo;胖法官问道。
ldquo;有,我们有下游客户的投诉和问题反馈!rdquo;被告法务经理将一摞证据递给了法院。
万胖子接过来后发现,所谓的证据不过是一堆QQ截屏,和下游客户给原告的邮件,内容都差不多,都是反映被告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。
ldquo;原告,你们发表下质证意见;胖法官不待万胖子看完便问道。
ldquo;法官稍等下,对方提供的证据有几十页,我要仔细看下;万胖子一边翻看证据,一边道。:???
ldquo;就那么几份证据,你要看到什么时候?快点看!rdquo;胖法官不乐意道。
万胖子看了一眼上面坐着的胖法官,微不可查的摇了摇头:我又没将你家孩子扔井里,胖子何苦为难胖子啊!
ldquo;法官,被告提供的证据,真实性我们不认可。对方提供的邮件都是最近两个月的,QQ截屏对方的身份无法确认。
原告是在一年多以前提供的货物,至今已经快两年了,而原告只是被告的供货商之一,按照被告的生产规模和进货速度,原告提供的原材料早就应该用完了。
退一万步讲,就算是被告的产品质量有问题,又怎么能证明一定是原告提供的原材料有问题呢?
被告作为一家大型生产企业,每批原材料进厂,他们都有质监部门进行检测,而且根据双方签订的供销合同,如果原告提供的原材料有问题,被告应该在收货后的十五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原告。截止目前为止,已经快两年了,被告从未向原告提出过质量异议。
所以原告认为被告提供的证据与本案无关,证据的合法性我们也不予认可;万胖子道。
听到万胖子的质证意见,对方的法务经理脸色有些不自然,胖法官的脸阴的更沉了。
整个庭审过程,被告说来说去都是在胡搅蛮缠,万胖子也不跟对方纠缠,一切以合同约定为准。
ldquo;法官,我们查到了一份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底的判决书,与本案很相似。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求;万胖子拿出一份判决书的复印件道。
ldquo;你提供下;胖法官冷冷道。
ldquo;法官,我们手上只有这么一份判决,我需要拍下;万胖子说完,见旁法官既不否定也不肯定,没有说话,便拿出随身携带的相机给判决书复印件拍照。
本来万胖子没准备提交这份最高院的判决书,但法官张嘴了,他只能照办。
就在万胖子将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递交给法官,还没回到原告席时,法官冲着门外大声喊道:ldquo;法警,法警进来下;
法庭内坐在原被席上的代理人均是一愣。被告席上的法务经理很快镇定下来,别说叫法警进来,就算是把院长喊来,跟自己也应该没有关系,自己不过是个打酱油的,上至下派干活而已,又没说错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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