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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 女主人公就叫安月华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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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白素雅当众瘦了这么大的屈辱,咬咬牙,“那我先走了。”

    白素雅走后,白樱樱也悄悄地离开了现场。

    王总还有些不安的看着时初初,“时小姐,今天的事情我很抱歉。”

    时初初又和王总说了几句话,王总放心之后,才离开了。

    宋云景走到了时初初的面前,“走吧,不是说好了要一起吃晚饭。”

    时初初点头,拉过了霍情笙,“情笙,一起吃饭吧。”

    霍情笙今天帮了她很多忙,理应请她吃一顿。

    霍情笙也没有忸怩,几个人走出大厅。

    身姿颀长的男人站在树下,白色衬衫尘的男人越发的气质出尘,犹如谪仙一般的高冷矜贵。

    时初初走过去,自然而然的牵住了他的手,“师叔,我丈夫,薄寒琛。”她说着,看向了薄寒琛,“这是我师叔。”

    “师叔,您好。”薄寒琛伸出手。

    宋云景伸手,“你好。”

    是个不错的年轻人。

    宋云景对薄寒琛的第一印象还不错。

    “我邀请了师叔和我们一起吃饭。”时初初看了薄寒琛一眼。

    薄寒琛领会了她的意思,“师叔,我助理刚刚定了一间餐厅,专做阳城本地菜,不知道您喜不喜欢?”

    万里:“……”

    少爷,我什么时候预定的?

    万里叹了一口气,现在少爷的人设已经彻底的崩塌了,他只能认命的拿出了手机,开始订饭店。

    宋云景是阳城本地人,在国外生活了二十来年了,十分怀念阳城本地菜的味道,听到薄寒琛的话,点头,“既然如此,我们出发吧。”

    幸好薄寒琛今天开的车子够大,霍情笙坐在了副驾驶座上,时初初、薄寒琛以及宋云景坐在后座。

    时初初和宋云景很多年没见了,但是这不妨碍两个人聊得热火朝天的。

    薄寒琛保持着恰到好处的礼仪,一直认真的倾听着,他倒是不知道现在时初初小时候也是出了名的小皮孩。

    到了餐厅,几个人在店员的指引下去了订好的包间。

    还没进门,就听见了傅明宸和花容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哇,我听说老大今天要见嫂子的师叔,老傅,我们抓住机会好好地参他一本,让他成天欺负我们。”

    “不行。”傅明宸表示拒绝,“对不起,我现在和老大一条心,我是不会背叛老大的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花容嗤了一声,“傅明宸,你是不是忘记了,你小时候在老大的压榨之下,你是怎么茁壮成长的!”

    傅明宸摸了摸下巴,“你说我们是直说,还是疯狂暗示?”

    腹黑!

    花容眨眨眼睛,正准备说话,倏然,一阵凉风四起。

    他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,求生欲让他疯狂倒戈,“好你个傅明宸,我就是故意试探试探你对老大的敬爱有多深,没想到你居然想要出卖老大!”

    傅明宸:“……”

    你在说什么?我在哪?我是谁?

    疑问三连之后,傅明宸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靠近,“花容,你也别说那些虚的了,你就说吧,这么多年了,老大是怎么对待我们的!”

    说起这些,傅明宸和花容的遭遇加起来可以写出一本书,简称《美少男的血泪史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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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 女主人公就叫安月华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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