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雇佣伙计[2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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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bsp; nbsp“这位东家,我可以学!”
nbsp听到这话,夏沐已经明白了。
nbsp可以学的前台词就是不会。
nbsp冯三喜闻言立刻明白夏沐的意思,他笑呵呵道:
nbsp“王春花,看来不太合适,你先回吧。”
nbsp王春花闻言心中有些不甘。
nbsp这个店伙计的收入,比她现在多了200文,而且只需要工作半天。
nbsp“东家,我学东西很····”
nbsp没等她说完,冯三喜便挥手打断:
nbsp“王春花,你还懂不懂规矩?”
nbsp“说不合适就不合适,赶紧回去吧,否则下次就不用来了。”
nbsp闻言,王春花立刻闭上了嘴,赶紧跑出牙行。
nbsp轰走了王春花,冯三喜立刻换上笑脸:
nbsp“呵呵,让夏娘子见笑了。”
nbsp很快,门外再次传来细碎的脚步声。
nbsp一个扎着双丫髻的少女探进头。
nbsp冯三喜扬声催道:
nbsp“进来说话!”
nbsp少女这才挪步进屋。
nbsp冯三喜介绍道:
nbsp“杨春桃,今年十七,家里有6口人,父亲是高淳县的甲长,身家绝对清白。”
nbsp为了完善基层管理,应天府内实行里甲制。
nbsp每110户为一里,设里长;
nbsp每10户为一甲,设甲长。
nbsp虽然里长和甲长不是官职,甚至不是吏员,只是役职。
nbsp但是,这两种职位民间还是有一定地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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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bsp毕竟,他们需要负责兼具行政、赋役、治安等多重功能。
nbsp夏沐打量杨春桃两眼,眼前少女的衣着比王春花好一些,不过也仅仅只是没有明显补丁而已。
nbsp“可曾在食肆做过?”
nbsp杨春桃点点头:
nbsp“我曾经帮赵家二娘,卖过两个月的馄饨。”
nbsp夏沐又问:
nbsp“那可会算数?”
nbsp杨春桃再次点头:
nbsp“爹爹教过,不过只会一些简单的。”
nbsp有工作经验,还会算数,更重要的是父亲还是甲长,简直就是完美人选!
nbsp夏沐也没有继续挑挑拣拣,她朝冯三喜点头:
nbsp“不用挑了,就这位春桃姑娘吧。”
nbsp冯三喜闻言抚掌一笑,从抽屉里取出两张泛黄的契纸。
nbsp他取过狼毫蘸墨,笔尖在砚台边缘刮了刮,这才落笔书写。
nbsp夏沐凑眼去看,见那契纸上早印着固定格式,姓名、年庚、雇佣事项等空格处,冯三喜正以蝇头小楷填录。
nbsp“杨春桃,年十七,应天府高淳县人氏,雇与夏家食肆为伙计,月钱五百文,工期5年……”
nbsp冯三喜念一句写一句,笔尖在宣纸上走得沉稳。
nbsp有一说一,这种霸王条款放到现在绝对是违法的。
nbsp每个月只有一天假期就算了,更可怕的是,雇员是无法主动辞职的,一旦主动辞职需要赔偿东家三个月的月钱。
nbsp但是,雇主却没有限制,只要愿意,可以随时辞退。
nbsp不过,夏沐对此也不好说写什么。
nbsp毕竟这是明朝,不是现代,她一个小小的食肆老板只能随大流。
nbsp待契书落定,冯三喜取来朱红印泥,让春桃在落款处按了指印。
nbsp等春桃在两份契书都按了手印,冯三喜这才把契书转了过来。
nbsp“夏家娘子,到你了。”
nbsp夏沐伸出手指,也在契书的末尾按了手印。
nbsp盖完手印,夏沐将一颗一两的碎银递了过去。
nbsp冯三喜接过银子,随后将其中一封契书递给夏沐。
nbsp“夏娘子收好契书,这另一封契书我会交给官府。“
nbsp“如果夏家娘子的契书不见了,需要立刻到我这边重新补办一份。”
nbsp冯三喜将折好的契书递来,又叮嘱春桃,
nbsp“还不谢过东家?日后好生做事,莫要给你爹丢脸。”
nbsp春桃慌忙屈膝行礼,发间的木簪随着动作轻晃:“谢东家收留,春桃定当尽心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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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雇佣伙计[2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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