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人在乱世:我靠打猎成为卧龙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91章 重建开始,崔县令的苦恼难题![1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百书楼小说]https://m.baishuxs.cc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陈余豪迈说道,振振有词。

    nbsp寥寥数语,深有奇效,似乎瞬间驱散了百姓心中悲伤阴霾,令人大受鼓舞。

    nbsp民兵团成员经历与反贼一战,算是与陈余出生入死过,对他已有认同。

    nbsp若没有陈余的带领,只怕镇上百姓会损失更大。

    nbsp现在这个结果,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。

    nbsp几名小队长率先发声:“咱们的命都是社长救的,朝廷不管我们,那以后咱们就以社长马首是瞻,生死与共!皇帝的圣旨在我们这,以后都不好使!”

    nbsp吴先见状,也跟着道:“咱们这些老家行将就木,没几年可活了,怕也受不了颠沛流离之苦。未来属于你们年轻人,生哥儿说要留下,那咱们就留下,重建家园。大家伙说是不是?”

    nbsp他也学着陈余的样子,转身振臂一呼。

    nbsp吴先身为满江镇镇长,虽不算朝廷命官,却也算底层百姓选举出来的精神领袖,等同于族长之流,说话极有分量。

    nbsp听他这么说,无数人一扫阴霾,纷纷附和起来。

    nbsp除了其中几个大户保持沉默之外,几乎九成的幸存百姓都愿意接受陈余的带领。

    nbsp人群中。

    nbsp年迈的石老妇人浑浊的双眼难得清澈,微妙朝陈余望去,却没有多说什么。

    nbsp陈余心中微喜,百姓们愿意接受劝告,重拾信心,那满江镇就还有希望。

    nbsp向死而生,破而后立,或许未来会更好!

    nbsp随即,大声说道:“好!既然大家愿意信任我陈余,那就齐心协力!”

    nbsp“二牛,带人去镇上清理废墟,把道路都清出来。看看地窖中的物资还是否能用,不可浪费任何东西。”

    nbsp“二叔,你也带一队人赶去西山,务必做好隔离措施,严防山火复燃。顺便收集木炭,快入冬了,山中烧毁的树木是我们未来御寒的倚仗。”

    nbsp“小姨,你带婶婶们下田,看看地里的庄稼能否抢救。农田必须尽快复垦,以保证我们的口粮。”

    nbsp“民兵团的人全部给我进山伐木,建造棚户区。住在窑洞区,只是临时之法,不宜久居。”

    nbsp“...”

    nbsp陈余一连下达数道指令,指挥百姓迅速动作起来。

    nbsp众百姓倒也不含糊,既决定跟随陈余留下重建满江镇,那便是说干就干。

    nbsp转眼间,便各司其职,忙碌一片。

    nbsp事实上。

    nbsp在大火没有扑灭之前,陈余心中已有了重建满江镇的想法和设计雏形。

    nbsp西山森林大部被烧毁,留下了无数木炭。

    nbsp收集起来,可以用作烧制青砖的“柴火”。

    nbsp在陈余的设想中,满江镇大火之所以无法控制,是因为镇上大部分都是木制房子,却分布极不合理,没有设置防火设施。

    nbsp一旦发生火灾,就会迅速蔓延,根本没有有效扑救的条件。

    nbsp重建之后,就要利用土法水泥,统一建设砖混房屋,并设立防火通道。

    nbsp章武军团闯入镇中,踏毁了大量还未来得及抢收的农田,尽量挽救或许还能收获一些。

    nbsp加上此前储备的物资,勉强也能支撑一段时间。

    nbsp镇上的两千多妇孺老弱,都集中住在后山的窑洞中。

    nbsp暂避可以,长时间居住,可能会引发各种矛盾。

    nbsp而背靠大山的好处,就是从不缺乏建造材料。

    nbsp陈余带队进山伐木,在废墟上建起棚户区,可暂时解决栖身问题。

    nbsp简陋是简陋了些,但事急从简,却也无可厚非。

    nbsp一时间,重建计划如火如荼。

    nbsp众人利用有限条件,因地制宜,迅速恢复生产。

    nbsp在此期间。

    nbsp再无反贼或者官兵再来“光顾”过满江镇,此前这个被誉为“大山明珠”前御窑重镇,似乎被世人所忘却。

    nbsp半年后。

    nbsp随着北陌与淮州联军对反贼的扫荡初见成效,安州府境内大部平稳。

    nbsp整个大景国东部,除了云州三郡仍在反贼的掌控下割据之外,其余地方已经收复。

    nbsp少帝颁下圣旨,声称反击叛军已初见成效,下令此前撤离的各地官府开始回撤,重新建立起朝廷的统治。

    nbsp至于云州三郡,反贼拒死抵抗,朝廷大军一时间也攻不下来。

    nbsp远在满江镇百里之外的官道上。

    nbsp此时出现一支长长的官服队伍,既有平民混迹其间,也有大量全副武装的士兵,绵长数十里不绝。

第91章 重建开始,崔县令的苦恼难题![1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